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9

2017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2017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8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工作概况

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政务公开要求,着力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结合工作职责积极主动、细化条块、扩大范围地的做好公开工作;着力强化政策解读,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性文件,及时做好权威解读工作;主动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杭州房产信息网等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建立了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增加了“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诚信档案”、“最多跑一次办事清单”等栏目,总量比上一年度提高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1条,经我局保密审查后,全文电子化100%。其中,政务动态533条,占23.06%;商品房预售项目公示438条,占18.95%;专项工作10条,占0.43%;重点项目11条,占0.48%;公示公告310条,占13.41%;实事项目11条,占0.48%;政策法规32条,占1.4%;其他占41.79%。

二是着力强化政策解读。我局积极创新解读形式,通过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杭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法制宣传活动中的引导作用。例如,局领导多次亲自参与《我们圆桌会》、《民情热线》、《公述民评面对面问政》、《新闻深一度》、《杭州新闻联播》等媒体平台的录制与采访,向市民解读杭州住房租赁试点、公租房申请、“最多跑一次”等方面政策;与杭州电视台生活频道联手打造《人居杭州》栏目,先后播出报道了“住房限购政策”、“历史建筑保护”等房产相关政策和知识;借助杭州广播电台“房管在线”栏目,宣传报道了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法规等等,为老百姓及时传递房产领域的热点政策并解答疑问;联合杭州之声开展了送公租房政策进小区服务活动,通过7块宣传板和现场发放200多本公租房办理指南,为居民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宣传服务和一对一的详细解答,还通过杭州之声的直播平台进行现场直播,对于共性问题给予统一解答。同时,通过局官方网站第一时间发布、更新、主动公开包括住保房管动态、公告公示、政府采购、新闻专题等信息。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平台设置政策法规栏目,方便市民查看住保房管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信息透明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提供信息公开在线申请、政务信息、政策法规查询等功能,实现和公众的双向实时互动,为公众及时解读房产类相关政策,答疑解惑。互动栏目已完成1期建言献策、2期立法征询、1期网上接待室和2期网上调查、1期网上直播。截至12月31日,我局住保房管网政务专栏累计访问量为1755万人次。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体系建设。根据《2017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工作发布了《市住保房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单位的政务公开职责,细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制度化、标准化的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技术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应用服务的开发,实现相关政府信息及时推送、扩大影响范围等功能,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信息化的作用。

四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根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推广服务清单模式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局对职责范围内的住房保障、房屋交易、档案查询和白蚁防治等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明确,并要求每个服务事项制定“一事一单”,方便群众办事。同时,要求各部门做到工作的公开透明,实现办事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根据《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为开展“双随机”抽查提供了良好保障。本年度,我局制定并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9项;依据现有的房产管理综合系统,会同相关行业协会,建立相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优化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在执法监督活动中严格按照《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细则》规定的范围对象、实施要求等工作要点规范进行检查。通过“双随机”抽查制度,部门间的执法信息资源实现共享,有效扩大了对市场主体的监督,使社会公众和政府各个部门、行业组织均可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市场主体的各类监管信息,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积极主动回应职责范围内社会关切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努力增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和舆情回应,做好各类政策法规的宣传解答和正确引导工作。一是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房管时讯》、合作媒体栏目等“五位一体”的宣传体系,主动对外发布房地产市场、住房租赁市场试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最多跑一次”改革、住房保障等重大活动、动态消息、最新政策等。局新浪官方微博全年发布内容1923条,局官方微信全年发布内容802条;局网站全年采编《住保房管动态》新闻475条,更新《信息选播》信息460篇;全年采编报纸《房管时讯》21期,《二手房监管服务平台一周年大数据报告》增刊1期。在发布信息的同时,我局努力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微博、微信网友私信答复、交流和评论860多次。二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稿等形式主动开展新闻发布38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其中,通过新闻发布会、杭州电视台“我们圆桌会”形式组织完成公租房启动受理、个人住房信息网上查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市级层面发布11次;通过发布会和新闻稿形式完成二手房交易平台运行情况、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周年数据报告、租赁平台满月等27次局发布。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限时答复”的工作机制,遵循“受理--交办--办理--审核--答复”的基本工作程序,积极拓展各种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认真研究汇总实践中碰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

申请方式上,目前我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分为杭州市房产档案馆窗口受理、网上(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局网站)在线申请、电子邮件以及信函、传真申请等多种申请方式。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3件,其中116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占总数的37.06%;143件通过网上申请,占总数的45.69%;2件通过传真申请,占总数的0.64%;52件通过信函申请,占总数的16.61%。

从申请内容看,主要仍集中在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拆迁、物业等领域,其中,申请物业用房信息103件,占比32.91%;申请拆迁许可、拆迁裁决信息77件,占比24.60%;申请市场信息33件,占比10.54%;申请房屋产权信息49件,占比15.65%;申请住房保障信息21件,占比6.71%;申请法规信息13件,占比4.15%;申请房产信息10件,占比3.20%;其余7件,占比2.24%。

从公开形式看,在已受理的313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中,最终反馈结果为“可以公开”的135件,占总数的43.13%;“可以部分公开”的7件,占总数的2.24%;“免予公开”115件,占总数的36.74%(其中:“信息不存在”34件;“非本部门掌握”42件;“申请内容不明确”22件;“不予公开”17件);不属于政府信息19件,占总数的6.07%;撤销申请24件,占总数的7.67%;其它形式13件。从申请对象看,本地居民占97%以上。

4.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12月31日,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共计1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复议请求的3件,依法被纠错的1件,未审结6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法诉讼案件共计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驳回原告起诉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3件,撤诉的1件,未审结3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推进以及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逐年加深,涉及我局工作职能范围内诸如城市房屋征迁、住房保障、房产交易、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数量不断增加,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着一些新形势和新挑战,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要以群众看得见、读得懂、能监督的方式公开,特别是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媒介的信息公开方式,需要采取贴合大众语言偏好、阅读喜好的表达方式,创新公开形式,做好法律法规以及重大举措的宣传解读工作。此外,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遇到政府信息公开个案较为复杂的情况,需要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能准确把握政策文件的新要求、新规定,依法依规作出答复。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学习培训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涉及住保房管系统内多个部门,业务繁多、专业性强,要切实抓好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要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暂行办法》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水平,依法依规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绩效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细化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内容,制定量化、细化、标准化的考核评分标准,积极探索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处理的考核和评议制度,突出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杜绝拖沓作风,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内涵的认识,提升政府服务质量。

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在认真处理好“保密”与“公开”关系的前提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既要防止属于国家秘密和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以及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被违法违规公开,又要防止以保密为理由,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和公众知情权都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