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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1000024896398/2026-10104626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6-01-09

收藏!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全攻略

发布日期:2026-01-09 17:38 浏览次数: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规范住房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手段之一。同时,租赁国有土地上的住房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也是杭州公租房货币补贴领取的必要条件之一。

在后台也收到了不少咨询,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在哪里办?今天,小编整理了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全攻略,记得收藏!


需要哪些材料?

▶ 房屋租赁合同(必要)

申请新增备案时,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图片;申请变更备案业务时,变更后的房屋租赁合同仅限于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或租赁价格发生变化、以及增加承租人的情形;申请延续备案业务时,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仅限于续租期限或租赁价格发生变化的情形;申请注销备案业务时,需提供解除(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 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必要)

申请人网上实人认证,上传原件图片。

▶ 房屋合法权属证明(必要)

申请新增备案业务时,上传原件图片。申请变更、延续、注销备案业务时,无需提供。

▶ 同意转租证明(非必要)

存在转租情形的,上传原件图片。房屋租赁合同内已有同意转租条款的,无需提供该证明。房屋托管协议视同同意转租证明。

▶ 共有权人同意出租证明(非必要)

存在共有权人情形的,上传原件图片。共有权人均已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章的,无需提供该证明。设立居住权的房屋需提供居住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 房屋平面图(非必要)

住宅分间室出租、非住宅分割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还应附出租房屋平面图并标识分间或分割出租的房屋部位、面积。

▶ 单方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注销手续具结书(非必要)

申请注销备案业务中单方违约导致无法提供解除或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情形的,上传原件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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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途径

浙江政务网办理指引

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 在检索栏内输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搜索办理事项 ;根据申请备案业务需求,选择对应的备案业务类别,点击“在线办理”进行业务申报 ;

提交成功后,可点击“办件详情”或进入个人中心的“办件记录”,查询申报事项的预审进度和结果。

浙里办APP办理指引

下载浙里办 APP, 注册认证个人账号或法人账号后登录,在检索栏内输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搜索办理事项;根据申请备案业务需求,选择对应的备案业务类别,点击“在线办理”进行业务申报 ;

提交成功后,可点击“查看我的办事”或进入个人中心的“办事记录”,查询申报事项的预审进度和结果。

浙里办--e房通的办理指引

浙里办APP搜索“e房通”,房东点击“市场租赁住房(租房一件事)—我是房东—我要出租”模块进行挂牌房源。审核通过后,先由房东在“浙里办APP—e房通—我是房东—我的租赁合同”模块新建租赁合同,填写承租方、租金、违约责任等合同相关信息并上传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后进行电子签章,完成房东端的租赁合同网签;

租客在“浙里办APP—e房通—我是租客—我的租赁合同”模块确认合同内容并进行电子签章,完成租客端的租赁合同网签。

合同网签成功后,符合条件住宅房源,系统将自动生成《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实现“网签即备案”。

租赁平台办理指引

登录杭州市住房租赁公众服务平台(https://zwfw.fgj.hangzhou.gov.cn/hzzl/),点击右上角个人用户注册/登录。

个人与个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使用房东账户登录,选择“房东”—“申请自主挂牌”进行房源挂牌;审核通过后,进入“房东”—“我的合同管理”,点击挂牌房源右侧的“合同签订”(承租人需注册账号),进入网签合同签订页面进行租赁合同网签,完成租赁网签后,符合要求的自动生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通过各类经营主体达成或撮合达成住房租赁交易的,由各类经营主体通过杭州市住房租赁公众服务平台网签住房租赁合同,符合条件的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在哪里查询打印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 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选择“住房租赁”,点击“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查询打印”,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查询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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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租赁当事人本人账号,搜索“租赁登记证明查询打印”,点击“在线办理”,根据受理编号、当事人证件号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查询下载打印。

● 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