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业保修金主体变更事项公告
因建设单位注销等原因,以下项目的物业保修金主体发生变更。物业保修责任由变更后的单位继续履行,符合物业保修金退还条件后,将由该单位申请退还本息余额。现将变更主体情况予以公告。
编号
项目名称
原主体
现主体
1
香庭
杭州远鼎盛安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乾远置业有限公司
2
置鼎时代中心
置鼎房地产开发(杭州)有限公司
杭州置盛置业有限公司
3
晓时代公寓
杭州市交通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市物业服务和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杭州市白蚁防治研究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