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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二分之一的,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9-02-16 15:41 浏览次数:

业主委员会成员缺额的,可以从业主委员会候补成员中按照得票数依次递补,并向全体业主公示。递补后,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仍未达到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或者未超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总人数二分之一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重新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