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房局〔2022〕67号)将于2024年12月31日执行期满。为积极、稳步推进全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市住保房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2027年)》(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25-2027年)》)。
《资金管理办法(2025-2027年)》的修订出台是我市持续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民生工程、不断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满足项目推进实际需要的必要保障和必然要求,对于帮助人民群众切实解决资金筹措难题,助推加装电梯项目实施,提升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具有积极意义。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主席令第6号);
2.《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4号);
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1〕71号);
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杭政函〔2024〕36号)。
三、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办法(2025-2027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关于适用范围和补助原则
适用范围为“我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的国有土地上的四层(含)以上的非单一产权的老旧小区住宅”,其他区、县(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的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政策。
继续遵循“事后审核、一次性拨付”的补助原则。
(二)关于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保持不变,仍为项目补助、管线补助、考核补助三大类。
1.项目补助。加装电梯所需的建设、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政府给予最高20万元/台的补助,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2.管线补助。实行定额补助,市级财政给予最高5万元/台的补助,其余费用由区级财政保障。管线补助主要用于电力、水务、燃气、通信、网络等管线单位的迁改费用。
3.考核补助。每完成一台电梯加装,给予社区最高8000元/台的资金补助,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各区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具体使用办法。
(三)关于补助申请条件
申请市级补助资金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国有土地上、四层(含)以上的老旧小区住宅;
2.具有合法的非单一产权证明;
3.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
4.项目通过区住建局组织的联合审查;
5.项目竣工验收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四)关于补助申报程序
加装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由各区住建局和财政局填写《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请明细表》和《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并将上述表格与该项目属于国有土地相关证明、非单一产权相关证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及联合审查意见书(或联合审查会议纪要)一并报送市住保房管局。
(五)关于补助审核拨付
1.各区住建局、财政局在受理补助申请后,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合规性、完整性的审核,均审核通过后由区住建局上报至市住保房管局。
2.市住保房管局在收到区住建局提交的符合审核要求的相关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等申请材料的审核。
3.各区收到市住保房管局完成审核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后,30个工作日内将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的项目补助及0.8万元的考核补助分别拨付至相关业主和社区;根据与管线单位约定,将管线补助及时拨付至各管线单位。
(六)关于绩效及监督
为做好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细化了市住保房管局、市财政局和各区住建局、财政局的相关职责,明确由各区住建局会同财政局按规定填写市级补助资金申请拨付情况表,另继续保留违规处理的相关要求。
四、关键词解释
老旧小区住宅:国有土地上具有合法权属,建成年代较早、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者计划,并已投入使用的四层(含)以上非单一产权的无电梯住宅。
五、新旧政策差异
《资金管理办法(2025-2027年)》总体上延续原资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在适用范围、补助原则、补助标准、补助程序、其他规定框架基础上,增加“预算管理”和“绩效及监督”两块内容。
六、注意事项
1.《资金管理办法(2025-2027年)》明确“本办法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办法施行前,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已加装的电梯,未申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可按照本办法申请。”其中“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是指加装电梯项目须在2027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2.前发的《关于修订<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房局〔2018〕213号)《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房局〔2022〕67号)《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杭房局〔2023〕66号)同时废止。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解读人:钱之茜
联系方式:0571-8983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