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
答案: | 答: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主要解决城市无房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的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
问题: |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户型要求如何确定? |
答案: | 答: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其中,住宅型建筑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确需超过标准的,须报经各区政府批准且最高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20—45平方米,且该类户型不得少于80%,一般不超过50平方米。已开工建设或通过现有建成住房转化的,可适当放宽建筑面积。 |
问题: | 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哪些房源筹集方式? |
答案: | 答:杭州在国家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5种筹建渠道基础上,新增支持探索利用村级留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利用地铁、公交停保基地等上盖物业新(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将闲置或已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途的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租房、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调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管理。 |
问题: | 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土地支持政策有哪些? |
答案: | 答:1.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统筹村级留用地指标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及村级留用地可办理抵押贷款用于项目建设。 2.支持企事业单位在符合规划、满足安全要求等前提下,利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闲置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方式可继续保留。 3.支持产业园区内、外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在满足职工居住需求、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等前提下,将配套设施用房建设用地面积占比上限从7%提高至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至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4.支持产业园区统筹各工业项目配套比例,统一规划、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打造工业邻里中心。 5.支持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满足安全要求等前提下,改建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不补缴土地价款。 |
问题: | 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
答案: | 答:1.税费优惠政策。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1)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的,可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2)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的,可按照12%的征收率减按4%计算缴纳房产税。 2.规费减免政策。2021年6月24日后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已缴纳的可向征收部门办理退费。 3.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非居住存量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分类标准执行。 |
问题: |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如何确定? |
答案: | 答: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标准执行,其中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租金原则上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7折执行。 |
问题: |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
答案: | 答:1.承租人或用人单位整体承租后安排的入住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项目所在区域无房。已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房屋尚未交付的,在交付前视同无房。2.承租人或用人单位整体承租后安排的入住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全市范围内未获得公租房实物配租等住房保障。 |
问题: |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方式是怎样的?查询渠道有哪些? |
答案: | 答:承租人或用人单位可按各项目发布的招租公告要求,直接向项目运营企业提出申请。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1.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住房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可查看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招租公告、项目及房源情况。 2.杭州市住房租赁公众服务平台(PC端)及浙里办-e房通(APP端):保障性租赁住房模块可查看项目、房源情况及企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3.租房信息一张图:在“杭州市民码”和“浙里办-e房通”上线,可查看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等项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