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了解房产市场管理政策的咨询电话? |
答案: | 答:政策咨询电话为:87017030。 |
问题: |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房时,应公示哪些证件? |
答案: |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 |
问题: | 预售合同面积和产权登记面积(实测面积)的差异怎么处理? |
答案: |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问题: | 房地产中介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
答案: | (1)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动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2)房地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 |
问题: | 房地产中介机构能不能收取房款? |
答案: | (1)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房地产买卖代理业务中不得直接收取或变相收取房屋买卖当事人的交易房款; (2)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采取在银行设立中介公司代理业务监管账户和账号的方式,实行专款专用,中介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挪用; (3)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与买卖双方当事人、银行共同签订房地产买卖交易房款监督支付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交易房款支取和转移的条件、程序; (4)房地产中介机构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代办房产交易手续时,应当提交房地产买卖交易房款监督支付协议。 |